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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来源:   时间:2020-01-14   点击数:

1月13日上午,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在长江路校区1教231教室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党总支书记王新主持会议,全体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院长巩湘红对《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进行说明,同时指出此次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按照“岗绩结合、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分类考核;平稳过渡、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科学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辅助岗位人员的分配方法,促进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共同协调发展。

为了开好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召开了各类会议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广泛征求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梳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反馈。

会前,学院将实施细则及附件内容下发给每一位教职工,学院教职工听取了实施细则的起草制定情况后,讨论审议了《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会议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全体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进行了表决,计票人、监票人在现场进行了计票,总计票人孙晓燕老师宣读投票结果。最后王新宣布了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大会通过了《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含附件)。学院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圆满结束。(撰稿:贾舒文;审核: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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