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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12-04   点击数:


各党总支: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请各总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并将学习情况于12月8日前报送到党委宣传部。

  联系人:朱莉

  电话:85071015

  邮箱:xchb@qtech.edu.cn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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