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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黄岛长江路校区、嘉陵江路校区校医院开展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服务的通知
时间:2015-04-14 点击数:
黄岛校区各部门、学院:
为方便黄岛校区职工就近就医并节省医药费支出,经后勤处积极申请,我校黄岛校区校医院已被青岛市人社局批准为2014年第三批社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各项配套工作已准备完毕,自今日起,黄岛校区职工可以在长江路校区、嘉陵江路校区校医院签约后,享受到普通门诊看病报销及转诊等待遇。请黄岛校区各部门、学院通知有意向在长江路校区或嘉陵江路校区校医院签约就医的职工,可凭个人医保卡到黄岛校区校医院办理签约就医等相关手续。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的规定,所有职工只能在我校市北、黄岛校区校医院或其他社区门诊选择一处签约并在签约地就医。原已在别处签约的,只要签约时间满三个月即可凭本人意愿随时到原签约单位解约,然后到校医院重新签约。
长江路校区签约联系人:任晓春,咨询电话:86875795;
嘉陵江路校区签约联系人:马杰,咨询电话:68052016。
后勤处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问答
2、黄岛校医院职工医保刷卡就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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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推荐选拔学生赴台湾大学交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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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路校区停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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