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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提报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3-12-20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会风、文风,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提报等工作,提高会议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议题提报程序
按照“分类、归口、集中”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题提报程序。重要事项原则上按照工作职能范围归口,由牵头职能部门提交相应会议研究。程序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会议议题审批表》提报议题,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凡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要进行意见会签;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向拟提交会议的主持人党委书记或校长汇报;党委、校长办公室根据党委书记或校长意见,按照程序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未履行以上程序的,除特殊紧急议题外,一般不安排上会。
二、加强会前沟通协调
对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达成一致后进行提报;部门之间意见不能统一的,要报请分管校领导做进一步协调;凡提报议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一律不予受理。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提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汇报。
三、提高汇报材料质量
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主要汇报议题的核心内容和需会议研究确定事项,对材料起草、形成过程等无关决策的内容点到为止,避免“穿靴戴帽”。涉及到的数据清单、对比方案、上级精神、兄弟院校做法等背景资料,应以图表或文字形式列为附件,为会议决策提供参考。材料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要求,正文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对意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或其他篇幅较长、难以压缩的材料,应以“说明”的形式进行汇报,同时附上正文。
附件:《青岛理工大学会议议题审批表》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
上一条:
关于申报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对我校2012年度科研业绩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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