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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荣获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称号

  时间:2022-12-05   点击数:

近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我校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刘志燕老师荣获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称号。

刘志燕老师热心投身公益事业,积极发挥高校教师的社会责任,参与过四川抗震救灾、国家教育扶贫、助力抗击疫情等有影响力的社工项目,受到团中央嘉奖。注重培养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专业价值理念,探讨“服务学习”、“双导师制”的实训模式,在妇女社工、家庭教育、青少年心理辅导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专业成果。她长年从事妇女权益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社会服务。在青岛广播电台《父母学堂》栏目、崂山区《家时有约》栏目、黄岛区家庭教育平台等媒体,积极开展系列公益讲座,深受群众好评。为山东省妇联、青岛市人社局等部门提供资政报告2篇、研究报告20万字。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10多篇,主持完成省级课题2项,市级课题5项,教改课题1项,横向课题7项。曾获“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智库专家”、“青岛市三八红旗手”、“青岛理工大学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齐鲁和谐使者是为表彰在社会服务、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而设立的省级政府荣誉称号;迄今我校教师已有4位获此殊荣。(撰稿:宁利红;审核:董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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