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新学期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安排,各部门、各学院在新学期伊始,对所辖区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将于2013年3月7日进行一次全校安全综合治理大检查,现就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研究所、教室、实验室的管理
寒假期间,保卫处在部分教室、实验室发现有学生住宿和开火做饭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新学期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和实验场所的管理,严禁将大功率电器带入教室和实验室,不得将电炉等试验设备改为取暖、做饭使用,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各学院要加强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化危物品的管理,管理责任要明确到人,各种化危物品的领取和使用要设立台帐,登记详细明确。要严格落实化危物品的存放、使用制度,对使用化危物品的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章,坚决杜绝化危物品泄漏引发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
二、继续做好火灾事故的防范工作
春季天气干燥,易发生火灾,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嘉陵江路校区各学院要教育师生高度重视的山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集中检查,消除隐患,重点防范学生宿舍、礼堂、食堂、实验室、教学楼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酒精炉等器具。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要切实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确保查清一个隐患,落实整改一个隐患。
三、严格检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扎实防范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对本单位设置的宣传栏、标志牌、灯箱等室外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设施是否牢固,供电线路是否完好;车队要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食堂要对天然气管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预防天然气泄漏引发的中毒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各学院要按时完成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北校区各学院要要求学生往返南北院时必须从天桥通行,住在宏业公寓的学生通过山东路时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注意避让车辆,黄岛校区各学院要要求学生在校内外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各建设指挥部要严格落实施工单位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保证施工及人员、物资安全。
开学伊始,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校园人员比较杂乱,学生返校携带大量财物,各学院要教育学生,管理好个人的钱财物,注意防范在校园、宿舍楼内徘徊的陌生人员,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
五、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工作,要排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对问题要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要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制度。
六、检查工作安排
各部门、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预防和应急工作预案。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各种隐患。
各部门、各学院自查时间为:3月3日至5日,3月6日前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需报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上报。3月7日学校将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全校大检查。
市北校区报送治安科,电话:85071111;
长江路校区报送保卫科,电话:86875787;
嘉陵江路校区报送保卫科,电话:68052006。
青岛理工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