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学院:
今年冬季,气候干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加。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成果,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冬季防火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冬季防火工作。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冬季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全校开展一次冬季防火大检查,以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新校区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安排专人护林防火。要突出抓好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以及夜间使用蜡烛、锁闭集体宿舍安全出口等动态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加强对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煤气炉、酒精炉等器具的检查,重点打击从消防供电线路接电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完善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履行《防火责任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把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完善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切实做到工作早部署、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四、深化教育,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青岛理工大学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发挥学生会和社团的优势,参与社会举办的消防志愿者活动,为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奠定坚实基础。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效应。
五、加大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管理的部门,要逐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及时保养、维护、更新、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和设备,并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筛查,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保卫处要对建筑物内配置的灭火器进行及时的维护与保养,及时更换破损或缺失的消火栓配件、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疏散标志。后勤处加强对消防水池水箱、消防水泵房、供水管网、供电线路、防火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涉及水泵、电机等较大消防设备的维修和更换,要及时报国资产,落实维护更新计划,在此期间,要采取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落实定期检查、登记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六、加强值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监控室必须按照《山东消防条例》的规定配置消防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做到措施早落实,物资早储备,人员早到位。
七、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消防条例》、《青岛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严禁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进行各类装饰、装修、改造活动。确需进行的装修、改造,必须履行消防审核手续。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落实情况书面报校防火办公室(保卫处消防科,科技楼1412房间。黄岛校区报保卫科)。
联系人:倪福祥联系电话:85071111
李兵联系电话:86879900
青岛理工大学防火委员会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