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青岛市高工委〔2009〕10号《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
增加日报告内容:
日报告除《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相关重要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表》外,增加以下内容:
1.填报《驻青高校晨检情况日报告表》(附件1),主要对每天晨检师生发热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2.填报《驻青高校重点人员监测情况日报告表》(附件2),主要对来自国内外疫区人员,外国留学生、教师和出国留学人员以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上报
要求各部门、各学院,根据表格要求每日8:30之前上报到校医院(电话:85071798、邮箱:XYY@qtech.edu.cn),如校医院未接到电话则视为零报告,如有特殊情况请即时上报。
青岛理工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小组
2009-5-25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