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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时间:2014-07-1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22号)的精神要求,省教育厅拟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要求与条件
  (一)推荐要求
  1.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国家和省教学名师、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等优先推荐。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列入推荐人选范围。
  2.推荐人选包括本校专家以及与本校联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由学院代为联系其本人,并推荐上报)。
  3.推荐人选现从事专业应与申请入选相应的专业类教指委所涵盖专业相符合(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
  4.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热心负责。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主要职责与任务
  省教指委属非常设的专家协调性咨询、指导和服务机构,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我省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咨询、理论研究、督导评估和指导交流等服务工作。省教指委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四年,视情况需要可续任。
  三、学院推荐限额
  
  
  四、推荐方式
  各学院根据省教指委推荐要求与条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在限定名额范围内,把符合条件的本校专家以及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的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额。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7月20日(周日)上午12点之前提交《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纸质版1份、《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7份。市北校区联系人:邵景玲,联系电话:85071120;黄岛校区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86875769。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箱liuwei@qtech.edu.cn。

             教务处
 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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