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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通知

  时间:2005-04-06   点击数:


青岛理工大学关于教师资格认定
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普通话测试合格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为顺利完成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专任教师普通话达标计划,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话测试:
1.测试范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其中获博士以上学位者或副教授以上职务者可不参加测试。在本校外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免于测试,但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2.报名时间:4月7日—4月8日
3.报名方式:请各部门组织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可从校园网上下载,填好后发Email到rshch@qtech.edu.cn,准备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4月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4.测试缴费: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财字[2004]12号)的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含报名费4元),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为每本5元,共计55元/人。
5.测试时间:4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7. 教材征订:教材涵盖新的测试标准和所有考试题目,自愿征订5元/本,与测试费用同时上缴。

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
2005年4月5日

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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