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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涉密和内部文件资料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废销毁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1-12-2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青岛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涉秘载体一律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小商贩。现将待销毁的涉秘载体处理要求通知如下:
  一、回收销毁的范围
  1、按规定需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图纸、考研试卷等;经鉴定已超过保密期限,无保存价值,确需销毁的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
  2、各种已作废的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图纸、报表、证件和保密笔记本等;
  3、已过期或作废的各种有价证券、无价证券、票证,禁止流传的书籍、杂志和印刷品等;
  4、记载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硬盘、软盘、优盘、移动硬盘、光盘、录音带、录像带、胶片等;
  5、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
  6、处理过涉密信息,并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传真机、电话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
  7、其他按规定应销毁的载体。
 二、需销毁的涉密载体、内部资料及相关办公设备等,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并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字后,交由党委校长办公室机要科。联系电话:85071020
 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严肃抓好有关保密规定的落实,坚决杜绝任何涉密和内部文件资料流失,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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