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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2-01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 目前正值冬季,恶劣天气增多,是火灾、交通事故、煤气中毒、房屋倒塌事故高发期。同时,甲型H1N1流感持续蔓延,学校存在聚集性疫情增加的可能性。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冬季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扎实防范大雪、大雨、冰冻、大雾等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本部门设置的宣传栏、标志牌、灯箱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设施是否牢固,供电线路是否完好;校园管理部门要对校园内的树木进行检查,避免因大雪造成树木倒伏;车队要加强对所属司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维护管理,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 二、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和寒假回家返校交通安全。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往返南北院要从天桥通行,住在宏业的学生通过山东路时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注意避让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回家返校情况的发生。
  三、重点预防煤气中毒、泄漏事故的发生。食堂要加强对供气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预防煤气泄漏引发的中毒、爆炸事故的发生。各学院要加强对不住校学生的管理,与学生家长密切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
  四、继续做好火灾事故的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加强对本单位供电线路、设施进行集中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重点防范学生宿舍、礼堂、食堂、实验室、教学楼等校内公共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防火管理,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酒精炉等器具。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要切实提高检查质量,确保每查一个部位,都能将存在问题查清、查实、查准,并具体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落实到位。
  五、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学校防控指挥部的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要求,减少大型集会活动,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与此同时,要加强卫生教育和管理,保持教室和宿舍空气流通和清洁卫生,防止引发流感。
 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进一步有关预防和应急工作预案。根据需要,可报请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多种形式调整学生学习、作息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 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责任,按照要求亲自带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隐患。根据我校情况,安排各学院各部门自查自改时间为:12月20日前,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送保卫处治安科(需报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20日后学校将根据通知要求安排进行全校大检查。


 学生处
 后勤处
 保卫处
  200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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