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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7-08   点击数:


校直各部门、各学院:
  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度过一个和谐稳定的假期,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具体内容,现将暑期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稳定工作是当前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始终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师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做到部门(单位)责任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明晰化,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安全措施。
  二、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集中开展一次以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安全和防溺亡、防自然灾害、防侵害等内容为主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传销活动,严禁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返乡返校结伴而行,防盗防骗,坚决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做好暑假前安全检查工作
  本次检查以部门、学院自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检查重点: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是否落实;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要害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自然灾害、应急处突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易燃、易爆、剧毒危化物品的使用管理是否严格;消防安全是否得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规范。
  2.自查时间:7月8日至11日,检查结果于7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同时上报暑假期间值班表(值班人员、时间、值班地点、手机和固话联系方式)。
  四方校区报送治安科,电话:85071111;
  长江路校区报送保卫科,电话:86875787;
  嘉陵江路校区报送保卫科,电话:68052008。
  3.7月15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认真抓好隐患整改
  各部门、各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部门、学院能解决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防范弥补。


  青岛理工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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