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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关于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4-12   点击数:

各代表团团长:
  经校党委同意我校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4月28日召开,根据我校提案工作条例,请各代表团团长认真组织本团正式代表围绕校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教代会代表职责,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
  一、提案的范围
  (一)正式代表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阅通过后方可立案。
  (二)凡属于我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列内容可列为提案:
  1、有关我校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 2、有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及管理、改革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 3、有关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 4、有关我校教学、科研、基建、后勤、校办产业及其它行政事务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 5、有关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 6、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 (三)不属于我校职权范围处理的问题和下列问题,不列入提案:
  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 2、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
 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 4、属基层部门职责范围内有权解决的问题。
  5、含糊不清楚的问题。
  对于代表提出又不能列入提案的有关问题,可作为意见和建议,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转请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 二、提案的提出
  (一)正式代表会前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以便使提案全面正确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 (二)代表向大会提出的每项提案,必须有两名正式代表附议,否则不列为提案。
  (三)代表对提案要树立精品意识,注意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其内容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实施意见和建议;设立“优秀提案奖”,对优秀提案予以奖励。
  (四)代表提案要求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页面整洁,使用统一格式(A4纸),也可以打印在提案纸上,提案人和附议人签字栏要手写不得打印;要一事一案填一张表。
  (五)代表提出的提案一式两份,请于4月22日之前以代表团为单位转交工会,黄岛校区转交校区工会办公室
  附:青岛理工大学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

  第五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 2010年4月12日


附件: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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