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学院:
最近,青岛市范围连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存在单位安全管理问题,也存在岗位工作疏忽导致严重后果,同时由于当前天气转暖,天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决定开展专项防火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防火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它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火灾预防,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春季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增强责任意识,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全校开展一次春季防火专项检查,以学生公寓(含留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含商业网点、烹饪中心)、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新校区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安排专人护林防火。要突出抓好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以及夜间使用蜡烛、锁闭集体宿舍安全出口等动态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加强对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煤气炉、酒精炉等器具的检查,重点打击从消防供电线路接电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完善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履行《防火责任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把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完善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切实做到工作早部署、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四、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青岛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发挥学生会和社团的优势,参与社会举办的消防志愿者活动,为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奠定坚实基础。
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有关落实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学校保卫处。
长江路校区报送保卫科,电话:86875787石老师
嘉陵江路校区报送保卫科,电话:68052006伏老师
市北校区报送消防科,电话:85071111毛老师
青岛理工大学安全防火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