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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10 点击数:
各部门:
首批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字〔2012〕4号)规定,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在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遴选。
二、申报推荐条件
符合《意见》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教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推荐。优先推荐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学术人才,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
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时以近5年(2007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选拔数量
2012年度全省首批拟选聘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0名。我校可推荐3名。
四、推荐程序
1、个人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所在部门申请。
2、所在部门向学校推荐,推荐2名以上人选的要注明排序,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五、申报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每人一份(格式为word文档)。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2、《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份。
3、相关材料1套。包括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4、上述报送的各类材料原件和电子稿也一并报送。
六、时间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图书科技楼1518),邮箱rshch@qtech.edu.cn 。
附件:
1、我校山东省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一览表
2、山东省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
3、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的意见
人事处
五月九日
上一条:
关于申报青岛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申报201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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