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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每周活动安排(大事表)》编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09-06-0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 为体现《每周活动安排(大事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大事表的计划、指导和协调功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现就编制学校《每周活动安排(大事表)》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 一、编制内容。《每周活动安排(大事表)》中所列会议、活动要体现一周内校级领导的主要工作,原则上为多位领导参加的集体活动和重要活动,具有全局性和综合性。主要为:全校范围学习、贯彻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的活动;涉及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会议、活动,如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校务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等;为执行以上会议决策或解决有关问题而召集的全校范围的协调会议、活动;上级组织和主管部门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等其他重要活动。由各部门(单位)召集,需要较大范围参加的协调会,经分管校领导签批后可列大事表。各部门(单位)的常规性工作或小范围协调工作,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 二、编制时间。党委校长办公室每周四上午请示各位校领导下一周活动安排。各部门(单位)牵头组织的会议、活动,由牵头部门(单位)按照大事表格式提报具体安排(如活动时间、会议主题、参加范围、地点及主持人等),提报前要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汇报,经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报党办校办文秘科。截止时间为:每周四下午4:00,逾期不予安排。
  党办校办文秘科负责汇总编制学校《每周活动安排(大事表)》,经党办校办主任审定同意后,于每周五下午3:00前书面发全体校领导,同时上传校园网。大事表上网后原则上不予修改、更新。如有临时性重要活动确需增列大事表的,需征求书记、校长同意。
  特此说明。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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