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青岛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青理工党宣【2009】4号)已实施两年,为深入了解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促进各学院、各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确保教学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学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人文社科学院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组织实施教学情况;
2.各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小组配置情况;
3.各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4.各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实施情况;
5.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学习安排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学院自查。
各学院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听课(并随堂检查教师的教学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组抽查评价等形式进行自查。自查总结印刷10份,于11月3日交学校形势与政策理论教育教学领导小组成员。
2.校级检查
(1)学校形势与政策理论教育教学领导小组于11月3日上午8:30在科技楼1908室集中听取各学院的汇报;
(2)根据各学院的教学安排,学校形势与政策理论教育教学领导小组将于11月份,深入课堂检查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情况。
三、要求
希望各学院认真进行自查,并通过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促进我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形势与政策理论教育教学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