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自3月17日起更换2014年度校园车辆通行证。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更换车辆通行证的教职工需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件(姓名一致)、2013年通行证到保卫处,经审核与人事处在编和合同制人员名单相符后办理。七座以上的客车不办理车辆通行证。
二、车队、校办企业的车辆由专人负责,统一办理。
三、教职工家属的车辆暂缓办理车辆通行证,根据校园停车容量另行通知办理时间。学生所有机动车辆暂不办理车辆通行证。
四、校外业务单位车辆须由我校相应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校园临时车辆通行证,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长时间驻留。
五、校园车辆通行证均为一车一证,禁止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严禁伪造、涂改,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没收通行证。车主要妥善保管好校园车辆通行证,通行证丢失、损毁,请及时到保卫处补办。
六、校园车辆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明显位置,以便门卫查验。
七、无校园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将禁止进入校园。
八、换发时间:2014年3月17日起
九、换发地点:市北校区保卫处治安科(科技楼1409房间)电话:85071111
青岛理工大学保卫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