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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实施教学督导制

  来源:   时间:2006-11-13   点击数:


  为了贯彻校党委、行政《关于建立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理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迎接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11月8日,理学院召开院务会,决定实施教学督导制,建立理学院教学督导员队伍,为配合督导制实施,同时制定《理学院教学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
  《教学监督员管理办法》从教学督导员的资格、推荐、聘任、职责、权利、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王谦源院长指出,经过对前一阶段评估工作的检查,在教学环节发现了一些问题,院领导经过研究决定实施教学督导制,加强《理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实施,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向纵深发展。
  《教学监督员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学院教学秩序的管理,加强各教学环节的检查,提高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实现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和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都具有重要积极的现实意义。目前第一批受聘的五位督导员已经投入到教学督导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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