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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召开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研讨会
来源: 时间:2010-01-27 点击数:
1月19日上午,经贸学院召开经济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研讨会,院长董炳南、党总支书记彭介寿、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经济学专业教师等12人参加了研讨会。
董炳南院长详细介绍了导师制的由来,辅导员工作、班主任工作与导师制的联系与区别。他说,“导”就是引导,就是要以身作则,从生活学习上做好学生的引路人。本科生导师制是新时期高校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它以咨询、指导为核心,兼具管理职能。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共同承担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实行导师制有利于密切师生交往,优化师生关系,发挥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实行导师制有利于促进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加大课外培养力度,提高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为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导师制按照类型共有德育型、学业型、研究型和综合型四种类型,按照时间有全程型、半程型和实时型三种,要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实施综合型与半程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科生导师制。然后,董院长就导师的职责,导师的考核以及导师的遴选,如何与现有的学生工作机制接口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各位与会老师就导师制工作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导师制工作体系。
下午,党总支副书记王粲讲解了经贸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会上还成立了经贸学院本科生导师领导小组。
导师制的实施能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加大本科生培养力度,指导学生学习和成才,充分发挥学院专任教师在学生成才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经贸学院 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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