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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突出重点优质高效
全面促进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青岛理工大学现有各类在校学生19000余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20%,其中特困生约占5%左右。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的高校困难生资助体系。该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为主,以各类社会奖学金为辅,引导激励学生奋发成才;以心理健康教育为疏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压力、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是贫困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障
高校存在相当数量的贫困生,是政府、高校应当关注并积极解决的社会问题。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这种爱护和关怀,需要高校学生工作者们来实现。
我校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工作。2005年1月份及时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中心,隶属学生工作处。2006年7月,更名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三个校区分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核拨专项办公经费,统一管理全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
在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要求学院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这样就建立了“校领导(分管)+资助中心(专职)+学院工作小组(兼职)”的三级贫困生资助工作体系,有力保障了此项工作的全面、持续和有效开展。
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是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开展的根本保障
在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三年来,我校到帐金额2500余万元,直接受益的学生4500余人。我校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主动”的工作方针。即:主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指导,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与经办银行联系,主动承担高校应尽的义务。随着助学贷款工作的深入、持续和程序化开展,我们的工作重点突出在两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责任教育;二是积极在办公自动化方面寻求突破,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1)加强宣传,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我们广泛发动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积极通过网络、校报、广播、座谈会、讲座、宣传栏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学生资助中心单独印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宣传材料,随同学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到每一个学生手中,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在新生报到当天,设立“绿色通道及贫困生资助”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对学生的疑问及时进行解释,同时现场办理“绿色通道”手续。
资助中心负责人定期培训各学院具体负责同志业务知识,经常性主动参加各学院的讲座,协助学院认真对细节问题对学生进行答疑。对表格填写中容易出错的环节,反复讲解并仔细审核。寒暑假期间,安排专门值班人员,随时解决各地学生询问的各种问题,减少学生办理贷款的成本。这些举措,使学生切实感受到被国家关注、学校关心和老师关爱的温暖亲情。
升级建设我校学生资助专题网站“星光成才服务网”,向学生全面提供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学校相关政策、实施办法,从宏观指导和具体实施两方面为学生提供了全面的资助信息,成为学生了解政策的快速通道。“星光网”自2007年投入使用至今,点击量已达2.4万多次,受到了学生和老师的一致好评。
(2)科学管理,扎实推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完善各项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2007年校务会通过《青岛理工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生活型贫困、生存型贫困和发展型贫困三个等级。对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严格按照“量需批贷”原则,既要保障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贷到款,另一方面帮助学生减小毕业后还贷的压力。
积极探索办公自动化的方式和途径。我们自主设计了“青岛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助学贷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该套系统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信息采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贷后管理工作也变的更加准确快捷;该套系统的使用,还使贷款学生进一步明确了贷款工作的相关流程,增强了学生办理贷款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通过各个环节的信息反馈填报进一步强化了学生贷款诚信意识的养成。
各二级学院建立相应困难生数据库,通过他们加强对贷款学生的监督和教育。对退学的贷款学生及时通知经办银行。认真督促贷款学生毕业前办理好《还款确认书》,认真汇总这些学生毕业去向及联系方式,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在省资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外省学生贷款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如何规范贷款流程,如何减小风险,风险如何分担等问题。以期早日突破外省学生贷款难的“瓶颈”。
(3)立体教育,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学生的诚信度是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否持续性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贷款学生陆续进入还款期,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成为工作重点。
我校每年4月为“诚信教育活动月”,主题是“爱校、责任、自强、诚信”,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品,守信于行”的人生观。同时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大学生诚信与相关金融知识手册,积极对学生进行了征信系统宣传工作。
首先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主渠道教育作用。其次各学院紧紧围绕学校的诚信教育主题,通过讲座、座谈会、演讲比赛、征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系列内容丰富、群体性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第三是紧密结合银行的征信系统,加强对学生的知识宣传。每年聘请银行领导讲解征信系统。同时及时将报纸、网络关于征信系统的知识、报到等文章、贴文挂到学生处网站上,宣传国家政策,帮助学生了解金融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强化诚信观念。
(4)加强联系,密切相关四方的信息共享与工作沟通省资助中心、高校、银行、学生是相对独立的统一体。加强学生贷款后的管理与教育,是高校的责任与义务。高校作为相关四方的中心连接点,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协助银行做好贷款催收工作。
近两年,我们主动加强与贷款毕业生的感情沟通和信息交流。我们把以往欠贷款或欠学校费用的毕业生进行了统计,开展了一些工作:一是寄送《致历届欠费毕业生的一封信》;二是通过电话联系本人的工作单位;三是对毕业生较集中的地区,学校组织上门服务等措施,与学生沟通感情,提醒及时还贷。从近期反馈信息看,有的学生是工作忙,忽略了或者忘记了,或者外地的学生不知道更加具体的还款办法。通过这种方式,一定程度地提高了学生的还款率。
三、坚持原则,广开渠道是困难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的经济保障
我校学生工作确立了“一个中心、六个平台”工作体系,其中打造贫困学生资助平台是六大平台之一。在困难生资助方面,我们坚持原则,每年都提足、用足“三项基金”,各学院充分发挥主动性,多渠道探索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1)明确一个目标,坚持两个原则,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以引导教育生活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我校困难生资助工作的目标。不让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不让优秀的困难学生因为学费问题而苦恼。坚持两个原则就是:一是点面结合,集中资金解决重点问题。近两年,随着三项基金比例的降低,对经济特困生,集中优势资金,重点帮助他们解决温饱问题,从而能够安心学习,立志成才。此外,为学校、学院重大活动临时安排岗位,发放专项勤工助学酬金。通过“面”的带动,使勤工助学影响教育到更多的贫困学生。二是奖补结合,育人解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们确立了以奖为主,重在育人,以补为辅,重在解困的原则。通过设立更多的奖学金助学金鼓励学生自强不息,教育学生勤奋刻苦、求学解困;通过勤工助学、生活补贴等资助形式帮助学生解决生活问题,(2)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二级体系,确保资困助学工作的科学规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青岛理工大学勤工助学暂行办法》等若干规定。细化要求,明确职责,从制度上保证资困助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在学校实行了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的大环境下,我们积极鼓励各学院广开源头,开展富有特色的助学活动。如“阳光助学奖学金”、“积水奖学金”、“贾健普奖学金”、“三木奖学金”都是由学院积极联系企业设立的助困奖学金。每年都筹集企业奖学金40余万元,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受资助的机会。同时倡导学生自发成立了爱心互助组织。我校学生陆续成立了“一分钱基金会”“爱心超市”“爱心互助会”等互助组织,共募集资金近20万元,先后资助了800余名经济困难生。
(3)狠抓三个重点,加强心里疏导,实现资困和育人的有机结合狠抓的三个重点:一是以资助为主要手段,帮助外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外省学生贷款进展不顺利。在工作中,我们将省外贫困生作为助学金的重点资助对象。每年我校都将慈善会的6--10万元助学金用来重点资助省外贫困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省外贫困生尤其是特困学生的生活问题。二是以勤工助学岗位为载体,建立健全“四助”体系,教育引导困难生全面发展。“四助”即助工、助管、助教、助研。以勤工助学岗为载体,将对困难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知识技能教育融入劳动,效果显著。三是坚持心理辅导与经济资助相结合,体现人文关怀,内化育人工作。我们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引入了心理干预机制,专门组织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普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疏导,通过个别谈话和集中辅导的方式帮助他们解除心理负担,同时组织教师针对个别学习上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学业辅导,从而在对他们进行经济上解困的同时,解除他们学习和心理的困惑。
几年来,在学校领导的关怀及领导下,经过各级机构和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得到很大的发展,我校现已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1000多个,占学校学生总数的5.4%,每学期临时岗位近2000个,占学校学生总数10.7%,岗位辐射学校教、科、研等各个部门,每年发放勤工助学费用200余万元,基本满足我校经济特困学生生活需要。在1000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中,有超过40%的学生获得奖学金。我校2003级社会工作专业的赵凤(女)是经济特困同学中穷且弥坚的典型。她5岁母亲去世,2004年父亲瘫痪在床,每个月140元勤工助学酬金她要分成两份,一份给父亲,一份供自己。在老师同学帮助支持下,她经过自己顽强努力六次荣获“勤工俭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一次性通过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计算机二级考试,她共获得“校一等奖学金”七次、“宗倬章先生奖学金”一次、“国家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两次、“山东移动全省最优特困生奖学金”一次、“第八届山东教育报刊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一次,荣获“省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一次、“英语学习标兵”称号一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一次、“十大优秀团员”称号一次、“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两次、“自强之星”称号一次、“专业状元”五次,2007年以优异成绩考取硕士研究生。
四、关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建议
贫困生资助政策作为一项国策,国家应当完善法规,切实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从政府角度,既要发挥权力主体的作用,更要发挥经济主体的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征信系统的完善与普及,增加贷款学生的硬约束条件,逐步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法治”。从经济方面,多出台对学生直接的资助政策,扩大经济的直接资助面和资助力度,比如加大对高校的经济投入,扩大学费减免比例以增加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受益面等措施,全面推进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