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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新锐大众:青岛理工大学理事会成立,开展科研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17-01-1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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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青岛理工大学理事会暨一届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理工大学理事会章程》,审议通过了青岛理工大学第一届理事会组成名单,选举产生了青岛理工大学第一届理事会领导和组织机构。学校希望以此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完善内部治理,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 青岛理工大学第一届理事会由6名顾问、50名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成员除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师生代表外,主要来自全国建筑、环境、能源和教育等行业领域,充分体现了学校的学科特色。其中,该校校长王亚军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 青岛理工大学校长王亚军介绍,成立理事会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更是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完善内部治理的必然要求。青岛理工大学理事会将会充分发挥咨询、协商、审议、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其中,理事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包括,理事对学校有支持、监督、建议等权利;可通过多种形式,与学校联合办学;理事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共同分享;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支持;为学校提供各种信息,促进学校与理事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接触和联系;支持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校办产业等。学校的职责方面包括,积极为理事单位开展科技服务,优先向理事单位转让科技成果,为理事单位的重大决策、受众调查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根据理事单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申报研究课题,合作进行科研、科技开发;聘请符合条件的理事担任学校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等。

 青岛理工大学将以成立理事会为契机,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学校与理事单位的联系,不断拓展办学视野,丰富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思路,凝聚办学资源,增强办学活力,切实提升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探索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构建共建、共赢、共享的长效机制,综合双方优势,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共同发展,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青岛理工大学创建于1952年,前身是以礼贤中学土木科为基础的“青岛建筑工程学校”。历经65年的建设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继续教育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土木、建筑、机械、环境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社会培养了十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在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学校在青岛和临沂市设立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专任教师1500人左右。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3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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