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文“高炉渣冲渣水余热供暖技术规范等3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3] 3号文件),颁布了我校能源与环境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起草的《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技术规范》、《高炉渣干法处理技术规范》和《油田联合站自控系统设计规范》三项省地方技术工艺标准,三项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编号、名称如下:DB37/T 2265-2013,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技术规范;DB37/T 2266-2013,高炉渣干法处理技术规范;DB37/T 2267-2013,油田联合站自控系统设计规范。
《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钢铁厂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的技术规范,为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效果评价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适用于对山东省境内的现有钢铁企业及对新建、改建、扩建钢铁企业的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工程。
《高炉渣干法处理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了高炉渣干法处理装置的参数选择和节能减排效果的评估指标,并为高炉渣干法处理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效果评价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适用于对山东省境内的现有钢铁企业及对新建、改建、扩建钢铁企业的高炉渣干法处理工程。
《油田联合站自控系统设计规范》标准,规定了油田联合站自动化系统设计的系统架构、技术要求、软件设计等内容,适用于油田联合站自控系统设计。
这三项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填补了目前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空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源与环境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