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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制定出新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时间:2006-04-05   点击数:

为维护我校研究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并于2006年3月27日校务会讨论通过。原《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新的管理规定有如下主要特点: 1、体现了目的性: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提供制度保证; 2、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3、体现了权威性、法制性:依法治校,依法行政; 4、体现了规律性: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学校特点; 5、体现了时代性:与时俱进; 6、体现了科学性与严肃性。 研究生处 2006/4/4 《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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