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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09-11-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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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社会整体就业形势严峻、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全国高校、各级主管部门积极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11月20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厅〔2009〕11号),决定对129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19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校喜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在教育部通报表扬的129个(含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13个,普通高等学校116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中,我省共有5所院校获此殊荣,依次为山东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农业大学。
  我校近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多年来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抓好两个基础,突出一个特色”的原则,即抓好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抓好大学生就业市场建设这两个基础,突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扶持这一特色,力求在保持较高就业率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学校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成为省委高校工委在省内高校设立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2008年荣获全国青年创业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年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同时被团中央命名为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招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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