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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时间:2024-04-22   点击数:

4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我校成功获评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这是学校在依法治理方面实现的新突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鲁教法函〔2023〕2号),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旨在表彰在依法治理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学校,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共认定高等学校15所,评选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线上线下两轮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等环节研究确定。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以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主线,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学校重点围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干部师生法治素养和加强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举措、创新品牌特色,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2023年初,学校获批山东省“依法治理改革试点校”。

下一步,我校将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为契机,不断优化完善学校治理体系,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法治助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撰稿:樊超、杜方;审核: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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