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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3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临沂校区

根据学校安排,学校2021暑假719日起至829日止。现将假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安排

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于719日(星期一)开始放假,暂定829日(星期日)返校报到,83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具体返校时间段及有关要求,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发布通知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处会同相关部门、学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教师放假安排

任课教师原则上与学生同时放假829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学校各项工作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理工疫控组办字〔2021〕8号),抓好各项常态化防控任务落实;对于学校确定的暑期重点工作事项,要加强调度,增加力量,落实责任,确保新学期开学前完成。

三、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管理。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假期期间,要妥善安排校区搬迁各项工作,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需离青者,应在保证所负责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照学校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报送行程信息

五、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熟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假期值班期间如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信息报送和现场处置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请于7月16日中午12:00前将值班安排情况报至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孙锐,85071060@qut.edu.cn)。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5071060(白天)、85071111(夜间)。

党政办公室

2021713

      值班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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