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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嘉陵江路校区非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嘉陵江路校区师生校内通行,学校认真调研、充分论证,于2020年第 28 次校长办公会上审议通过了《嘉陵江路校区校园交通优化调整的方案》,方案包含引进共享电动助力车、现有电动自行车管理、僵尸车(自行车,电动车)清理等方面。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共享电动助力车公开招标工作,进入实地投放阶段,根据工作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共享电动助力车管理

共享电动助力车品牌为滴滴旗下——“青桔”,支持微信、滴滴、青桔客户端扫码借车;车辆设有电子围栏,只允许在校区范围内借还,出校自动断电;按照每15分钟一元计费;车辆禁止乱停乱放,必须严格按照指定区域停放(详见附件1),非指定区域无法正常还车;违规用车,学校将通报用车人员所在学院、部门、单位,严肃处理。

二、校内现有电动自行车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规定,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在校内道路行驶,请校内现有电动自行车尽快办理登记挂牌手续,未能挂牌的车辆,请于2021年3月28日之前自行处置,3月28日之后学校将联合派出所、交警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清理未挂牌车辆。

加强登记挂牌车辆充电管理。学校联系专业公司,设置公用充电桩,分布在学校十个区域内(见附件17、8、10、11、12、14、15、16、17、19)。充电实行扫码缴费模式,由学校后勤管理处代收代缴,违规充电,学校将通报充电人员所在学院、部门、单位,严肃处理。

三、校内现有人力自行车管理

学校将对现有人力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请车主在2021年3月28日之前到保卫处进行登记挂牌。未在规定时间内挂牌的车辆,学校将清理至集中区域;已经挂牌不服从停放管理的,学校将通报人员所在学院、部门、单位。

四、校内无人认领僵尸车处置

2021年3月28日以后仍未挂牌登记的电动车和人力自行车均认定为僵尸车,学校将对其进行统一清理、处置。

黄岛校区管理办公室、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

20211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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