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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3   点击数:

各部门、教学院部、临沂校区:

根据省委办公厅(档案局)、青岛市档案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并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

二、各单位应重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档案收集工作。疫情防控相关档案是学校党委、行政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共抗疫情的原始记录,对于今后相关工作的研究查考、经验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各单位应强化责任意识和档案意识,做到疫情防控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

三、各单位应注意疫情防控相关档案材料的多样化、规范化和完整性。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均应按规定向校档案馆移交。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按照档案整理规范,对收集的有关档案材料进行集中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校档案馆移交。

附件:青岛理工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归档范围

青岛理工大学档案馆

                           2020年3月3日

附件:

青岛理工大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归档范围

1、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材料(正本和签发稿)等;

2、上级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示;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通知、方案、议程、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4、学校领导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批示、讲话等材料;

5、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等;

6学校接受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7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宣传及表彰材料;

8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材料;

9、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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