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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的通知

  时间:2019-06-27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总结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激励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青岛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第六届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六届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包括集体创新奖项目和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两类,在2018—2019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进行的理论、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等有实践成效的创新做法均可按项目的形式上报,其中集体创新奖项目可从行政管理部门和院(系)基层单位中推选,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可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中推选。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创新奖项目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遵循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

   2、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及时掌握分析师生的思想状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灵活、针对性强、效果好。

   3、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内容、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和新机制,项目创新成果突出,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高校有良好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二)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评选条件

   1.紧密联系本校、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具有创造性和前瞻性。

   2.善于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的实际效果,创新成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高校有一定影响。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4.爱岗敬业,品德高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突出的人格力量、情感力量,能够积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评选表彰

(一)申报。各高校自愿申报,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考察研究后,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1项集体创新奖和1至2项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并填写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创新奖项目和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申报表(附后)。

(二)评选。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门评委会,根据各高校提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选(考察),确定初选项目名单,报市委教育工委办公会审定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市委教育工委将下发表彰通报,向集体创新奖项目和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获得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对集体创新奖项目、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报送要求

集体创新奖项目和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进行申报时要符合申报要求,突出创新做法和实践成效,以学术论文形式申报的不参加评选。

申报者要认真填写《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9年9月25日前报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曹玉洁,联系电话:85071305

办公室:市北校区图书科技楼1718室

邮箱地址:xchb@qut.edu.cn

 

附件:

1、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2、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单项(个人)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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