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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解放思想大讨论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02   点击数:

各党总支、分党委:

按照校党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工作部署,10月初至10月21日为第二阶段,即深入学习阶段。经校党委同意,现就做好第二阶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习重点

(一)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对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圆满成功举办重要指示精神等。

(二)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在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在山东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在赴江苏浙江广东学习交流会上的讲话、在全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上的讲话精神等。

(三)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江汀同志在全市项目现场观摩总结会上的讲话、在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重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暨国际海洋名城建设推进大会上的讲话、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上的讲话精神等。

(四)学习王亚军书记在学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扎实推进内涵式建设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新时代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新篇章》《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 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工作要点》《青岛理工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

(五)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业务职能,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有关重要讲话、中央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等。

二、确保学习效果

(一)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在学习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深化学习。要拿出专门时间学习,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做好学习记录;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在个人自学思考的基础上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将解放思想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将学习研讨中形成的新思路、新打算,落到纸面上,认真撰写理论文章或学习体会,谋划新目标、展现新作为。

(二)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带动作用,中心组成员要围绕学习主题,精心准备学习体会和发言提纲,提高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质量,带动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增强学习效果。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0月21日之前,就前期学习情况,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研讨。

(三)积极创新学习研讨形式,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鼓励打破岗位、学院、部门界限,跨部门、跨学院开展交流研讨,互相学习借鉴,互相提出意见建议;积极营造能够开诚布公讨论问题、分享思想观点的氛围,进行开放、有效的交流研讨。

三、抓好督查落实

(一)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研讨情况,将作为本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组织开展,完善学习档案。

(二)校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推进小组学习宣传组、组织推进组要加强对全校学习研讨工作的督查指导,制定专门督查方案,列席有关部门、单位的集体学习研讨。

(三)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将解放思想大讨论与年度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11月底将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优秀调研成果评选。青岛理工大学报等将开辟专栏,刊发一批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文章和学习体会。


青岛理工大学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推进小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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