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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寒假放假通知

  时间:2018-01-11   点击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学校2018年寒假自1月13日起至3月3日。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安排

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于1月13日(星期六)开始放假,3月4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学院寒假期间申请留校的学生名单,要及时汇总至学生处、研究生处,有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教师放假安排

任课教师原则上与学生同时放假,3月4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二、认真做好2018年干部换届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妥善做好干部换届及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履行职责,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三、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工作到位,加强学生假期安全出行和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学生宿舍、食堂、校医院、实验室、研究所、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要做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要立即安排整改,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离青者,应在保证所负责工作不停顿的前提下,按照学校审批流程和权限,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报备制度。

外出请假采用一次性报备方式。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请于1月12日中午12:00前将寒假期间的外出离青计划进行一次性报备。各党总支书记外出,向组织部报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向人事处报备。

五、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寒假期间,总值班室正常运行,各部门、单位要自行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请于1月12日中午12:00前将值班安排情况报校办(联系人:梁平,电子邮箱:85071060@qut.edu.cn)。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六、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寒假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每日要情》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学校突发事件。如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信息报送和现场处置工作。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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