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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理工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戴吉亮   时间:2017-12-01   点击数:

 

各部门、学院(部)、临沂校区:

为确保《青岛理工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青理工校发〔20172号)要求,决定开展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分析20162017年度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学校“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发展指标等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检查重点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内涵建设这一主题,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和评估:

1.对“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发展指标进行评价,分析规划目标达成情况;

2.未完成的任务和指标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3.对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进度安排

20171220日,各部门、学院(部)、临沂校区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和数据分析,完成年度自查自评工作。各主要责任单位(标符号)完成所负责领域规划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20171230日,发展规划处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检查报告,提交校领导。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学院(部)、临沂校区,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检查工作的领导,重视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将检查作为改进相关工作,制定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请各责任单位按照青理工校发〔20172号文要求,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工(详见附表),系统总结所负责领域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形成检查报告,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220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戴吉亮   话:85071619

电子邮箱:fzghc@qut.edu.cn

 

   附表1:“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表

   附表2:“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年度)任务分解表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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