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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首次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时间:2023-02-20   点击数:

2月16日,我校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青岛理工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首次确定监察官的8名在校工作人员进行宣誓。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尹东峰主持仪式并监誓,纪委副书记、三级高级监察官冯英豪领誓。

仪式现场庄严肃穆,会场正中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领誓人左手抚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列队肃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会场。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尹东峰监誓

宣誓现场

宣誓仪式结束后,尹东峰带领全体监察官集体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在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尹东峰指出,举行宪法宣誓,就是要用庄严的法律仪式,彰显宪法权威,激发使命感、责任感,对国家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要倍加珍惜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监察官身份,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决不辜负监察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大家纷纷表示,监察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后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带头遵守宪法、践行誓言,做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撰稿:裴根;摄影:马馨甜;审核:冯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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