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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会议

  时间:2020-06-11   点击数:

 

6月9日上午,学校在光大理工环境技术研究院召开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会。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于德湖主持会议。光大理工环境技术研究院、青建理工建筑工业化研究院、山东青冶节能产业研究院负责人,科技处(成果转化办公室)、科技发展集团及相关团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科技处(成果转化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赵丙辰结合学校近期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等系列科研改革文件,从文件出台背景、设立程序、激励机制等方面详细解读了《青岛理工大学新型研机构管理办法》,并传达了科技部、山东省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光大理工环境技术研究院总经理王安岳、青建理工建筑工业化研究院院长陈德刚、山东青冶节能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吕扬分别从研究方向与建设任务、建设进展与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介绍了研究院的共建工作进展。研究院的相关团队汇报了在研究院的研发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就新型研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后如何做好研究院建设,形成创新合力,达成互利共赢深入交流了意见。

在听取共建工作情况和有关意见后,于德湖结合刚刚出台的新型研机构管理办法,就全面推进我校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是高点定位研究院要聚焦行业技术前沿,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打造高端科研战略合作朋友圈,申报高水平科研平台机构,发挥研发集聚效应。二是创新示范研究院建设工作要做到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理念,探索实施多种形式、多种模式的合作机制,按照先行先试探路示范的思路,打造创新创业共同体的“新高地”,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三是规范管理。研究院建设要明晰三大关系:各共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要明晰,学校科研人员的内部关系要明晰,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关系要明晰。在明晰关系基础上,建章立制,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激发人才团队的科研活力。四是合作共赢。研究院各共建方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各研究院的建设定位,搭建合作创新平台,建立运行有效的运营机制,瞄准行业关键问题,发力开展科研攻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校企合作互利共赢。

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光大理工环境技术研究院实验室。(撰稿:路成刚,审核:赵丙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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